7月6日消息针对最新一期足协审核发布后海港队在舆论上遭遇的“谩骂和谩骂”,上观新闻发文评论,认为海港队也是受害者,中国足协应该向坚持观看中超的球迷道歉。
7月5日进行的中超联赛第18轮比赛中,上海海港队在大雨下依靠点球艰难客场战胜郑州,并以11连胜继续保持积分榜榜首位置。就在比赛前两天,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协裁判评议第十二期,评议组认定11起判例中有6起错漏判》,成为一系列批评港湾队的舆论源头。因此,本轮点球,让正处于舆论“误判获利”之中的港湾队,难免进一步受到一些球迷和舆论的批评。
按照一些球迷简单粗暴的“算法”,负2个误判,港湾队应该0-1输球,或者至少不会赢。只是足球场上永远不能用“如果”来计算,哪怕是补时阶段,也可以千变万化。在本赛季的5外援政策下,港湾队的综合实力对本赛季大多数球队有着碾压性的优势。他们可以凭借强大的中场和前场力争“打出n个,进n+1甚至+“2、+3球”的名场面。实力虽然不等于分数,但却是由实力决定的。如果团队有信心,就没有必要利用这种“误判利润”。但现在,这个锅却被场上的三分卡住了。它是从天而降,无法避免的。
《中国足协裁判评议》 这种事后诸葛亮绝不是“迟到的正义”。
首先,“回顾”并不能改变比赛的结果。目前的足球比分是根据裁判开球到终场哨响之间的时间计算的。 “迟来的真相”只能作为裁判奖惩的依据。相反,它会将苍蝇塞进所谓的“获利者”中,影响球队品牌的无形价值。这样的披露,除了标榜所谓的“公开透明”、恶心双方粉丝之外,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其次,《评论》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例如,“海港队对阵梅州队”的第一个“手球判定”就承认“VAR在无法看到可以清楚证明海港队球员手臂与球接触的画面时未能介入,不应视为”作为一个错误。”接下来是什么?难道我们不需要要求广播公司在未来提供更多摄像机的更清晰的镜头,以避免错误再次发生吗?更何况,此次引用的“其他渠道、角度拍摄的慢速播放视频”在合法性方面存在疑问,甚至连提都没有提及。
最后,“审查”并不会增加犯错误的成本。裁判也是人,作为人就难免会犯错误,所以就有了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但最终做出最终决定的还是人。 “审查”只不过是从上帝的角度轻描淡写的判断。似乎没有必要为裁判的失误、VAR的失误、摄像机未能捕捉到比赛的方方面面付出代价。最终付出代价的是球队和球迷,“吃苍蝇”。
可以有“注释”,但不应该这样写。目前的写法简单粗暴,客观上助长了一波中国足球的负面形象。古有“二桃杀人三人”之说。这篇《“评议”十二期》的文章还做了“虾米猪心”的事:“虾米”是明确的受害者梅州队和球迷; “猪心”是隐藏的受害者海港队及其球迷;还有一点就是整个联盟并没有太多的信心指数和相应的商业价值。
事实上,作为联赛的最终管理者,中国足协应该道歉:向梅州队及其球迷道歉,向所谓的“暴利者”港湾俱乐部道歉,向仍然坚持观看联赛的球迷道歉。虽然他们的“对不起”毫无价值,但至少是一种态度。